DHL、UPS、FedEx 國際快遞關于防疫物資的最新寄送指南
日期:2024-08-10 22:47:12 / 人氣:1379
全球疫情依然在蔓延,防疫物資仍然是重中之重,國際快遞也是最為常見的出口方式之一。
但目前國際快遞,仍存在部分國家/地區停運或者無法派送,附加費上調,快遞運費高居不下。
快遞運費高,但作為寄送小件貨物方面頗為方便,這里我們來詳細介紹下快遞防疫物資的要點。
第一問:可以寄遞哪些防疫物品?
可以承接寄遞的個人防疫物資包括口罩、護目鏡、防護服、手套等,不支持收寄酒精、消毒液等液體類、粉末類及其他危害航空安全的物品。
用于親友間饋贈,如數量在合理自用范圍且金額不超過1000人民幣的口罩及其他防疫物品(如手套、防護服、護目鏡等)可以正常出口。我司不接受含酒精類物品。
口罩等個人防護用品可以正常出口,但需符合海關出口報關申報規定。
出口相關貨件需要提供正常的運單/發票/裝箱單等、個人身份證/護照復印件。請客戶在寄件時提供口罩的個數,對于口罩的申報以“個”為單位。出口私人物品限額為小于RMB1000,大于等于RMB1000的私人物品不予接受。個人合理數量范圍內的均可正常申報出口。
包括口罩、消毒劑、殺菌劑、外科用手套以及體溫計在內的主要防疫物資都可以出口。4個人名義出口的防疫物資,建議貨值在5000人民幣以下,并委托貿易公司或報關行進行申報。
可以,口罩等防疫物品可以正常出口,但應當符合海關出口報關申報規定及目的國進口申報規定。
疫情期間國際航空運能緊張,輕泡郵件可能會被退回或者延誤,建議寄件人在寄遞之前將物品盡量做壓實處理。同時,為了保證防疫物資不被污染,建議增加適當防護。
由于疫情變化迅速,各國應對疫情政策不斷調整,建議寄件人提前與收件人了解目的地海關及郵政的政策。我們也收到部分郵政的相關提醒,僅供參考:
多家快遞公司統一回復:
出口金額不超過5000元人民幣且不屬于醫療器械的貨樣廣告品,數量合理且不涉及出口監管證件,可以按照C類快件申報。為保證規范申報和快速通關,請您提供非醫用確認函,并加蓋發件公司公章(或業務章)。
(*重要提示:對于非醫用的口罩、防護服等,如所對應的商品編碼(HS CODE)在53號公告中明確列明且貿易方式不是貨樣廣告品,須按照普通貨物類(正式報關)申報)
如出口金額在5000人民幣以上,將按照普通貨物類(正式報關)申報。
發件人需要在發件前確認出口的產品是否屬于5號和53公告中的醫療物資范疇,具體可以通過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和海關總署網站查詢。根據出口原因,具體申報大概可分為以下兩類情況。
(*重要提示:“三無”產品不可以出口)
按照一般貿易申報出口,報關單備注欄錄入“醫療器械注冊證編號”(如屬于醫療器械),所需報關資料包括:
1. 運單、發票、裝箱單、外貿合同、代理報關委托書(或電子委托)
2. 對于5號公告中所列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、醫用口罩、醫用防護服、呼吸機、紅外體溫計五類醫療物資需提供:
a. 出口醫療物資聲明并加蓋公章。
b. 醫療器械產品注冊/備案證明復印件并加蓋公章。請參看如下樣例:
c. 藥監局網站注冊/備案信息截屏
d. 新冠病毒檢測試劑需提供出口報檢電子底賬編號
3. 對于53號公告中列明但在5號公告之外的醫療物資,如醫用手術帽、醫用鞋套、醫用手套、醫用護目鏡、病員監護儀、醫用消毒巾、醫用消毒液需提供:
a. 質量安全承諾書并加蓋公章
b. 醫療器械產品注冊/備案證明復印件并加蓋公章
c. 藥監局網站注冊/備案信息截屏
4. 出口非醫療物資(如非醫用的口罩、防護服、護目鏡、鞋套等)請填寫非醫療物資確認函。
5. 為提高通關效率,對于5號和53號公告中所列的商品,建議您同時提供以下單證:
a. 醫療器械生產許可復印件(醫療物資適用)
b. 生產廠商營業執照復印件(醫療物資適用)
c. 生產廠商檢測報告復印件(醫療、非醫療均適用)
d. 確保實際貨物包裝中有產品合格證(醫療、非醫療均適用)
第二類 用于捐贈或援助
按照其他進出口免費、捐贈物資、援助物資申報出口,報關單備注欄錄入“醫療器械注冊證編號”(如屬于醫療器械),所需報關資料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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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上述第一類要求